关于加快推进市区“红海西路安置小区”建设的建议(重点提案)
提案者:王声效、郑礼建
提案编号:2012031
案由:关于加快推进市区“红海西路安置小区”建设的建议
正文:众所周知,红海西路作为汕尾市区西拓的重要通道,建市初期就进行了规划,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拆迁工程迟迟未能动工。近几年来,由于市区人口和车辆增加,市区华园小区路段每到放学时段,经常出现交通严重堵塞情况,对此,广大人民群众纷纷要求加快建设红海西路。事实上,市委、市政府对这个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也高度重视,将它列入我市重点市政建设工程,成立了“红海西路建设工程指挥部”,从2008年年开始就开展对红海西路规划区内拆迁建筑物类型和业主情况的摸底和资料的造册登记。2010年6月,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红海西路建设工程征收(拆迁)补偿方案,目前,整个建设工程的补偿资金已准备到位,前期工作基本准备就绪,建设工程指挥部已经成立了10多支工作组,群众工作正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成效显著。红海西路拆迁补偿方案应该是建市以来市区拆迁建设工程中最惠民的一次,特别是高比例实物置换补偿方式是最受群众欢迎。但目前,相当部分的被拆迁户(主要是原住居民)对安置小区的动工建设时间表示疑问,担心“安置小区”久拖不建或者建不起来,有“补18个月的租金他们也不会举家搬迁,等到安置小区建好了,才愿意搬迁”的意见。“红海西路建设工程”从规划至今已有20 多年,期间多次提及要建,却是“雷声大雨点小”,而近年来,全国各地涉及群众利益的土地征收和拆迁工程多数一波三折,按照红海西路建一没工程征收(拆迁)补偿方案和有关措施,工程指挥部要求红海西路各被征收户及早搬迁,从搬出之日起,按其面积相应补偿18个月的租房居住租金,如18 个月内安置小区没法交付被征收户使用,则在原有基础上再补偿50%的租金。应该说,有相当部分的业主是愿意及早搬迁的,但这部分人中有相当部分没有在被拆迁区域内的房子居住,而是将房子出租了,反正都是“租”, 及早交付拆迁也有租金,所以这部分人的思想工作容易做,其所涉房屋则容易拆迁。但是,我们应该有预见性地看到,如果“红海西路安置小区”不及时动工建设,就可能造成有一部分人不愿意搬出去的局面,这就给整条路的全面建设带来了很多麻烦和困难,就会造成人力和财力更多的损耗。毕竟我们要建设的是一条“路”,一条畅通的“路”,如果一部分路段通了,一部分路段没有办法通,那就不叫“路”。因此,为避免出现这种尴尬的局面,减少人力、和财力的损耗,使红海西路的建设能够顺利地推进,加快建设“红海西路安置小区”至关重要。
一、尽快完成“红海西路安置小区”的土地征收工作,红海西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和市国土局应把该项工作作为整个红海西路建设工程能否顺利完成的关键环节来抓,尽快协调好各方利益的诉求,理顺好安置小区土地征收和土地置换及安置补偿(留成地)的各种关系。如果安置小区的土地征收工作完成,安置小区就可开工建设,使被拆迁户就看到了希望,看到了“实在”的东西,他们就会相信实物安置补偿是能够落到实处的,拆迁区域内的居民就愿意全体搬迁,红海西路全线贯通就有希望。因此,“安置小区”的土地征收工作一早一天完成,政府的工作就越主动,群众的工作就越容易做,红海西路个线贯通就会更快,人力、物力的消耗就会减少。
二、“红海西路安置小区”的土地征收工作完成后,要加快报建施工,工程施工要加强质量监督,公共配套实施要按规划设计的方案保质保量完成,防止粗造滥建,避免出现“豆腐渣”工程,建造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二、“红海西路安置小区”的土地征收工作完成后,要加快报建施工,工程施工要加强质量监督,公共配套实施要按规划设计的方案保质保量完成,防止粗造滥建,避免出现“豆腐渣”工程,建造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三、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红海西路安置小区”的工作进展、措施和成效,邀请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和被拆迁户对工程施工质量予以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布按规划设计中的公共配套进展状况,对工程施工质量纳入该企业的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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